营养胶囊包装上未注明孕妇慎用苏州消费者起诉商家获赔13万余元

营养胶囊包装上未注明“孕妇慎用”苏州消费者起诉商家获赔13万余元

消费者购买营养胶囊后,发现该产品含芦荟成份且未标注孕妇与婴幼儿慎用,亦未依照规定标注产品逐日使用用量,因而诉至法院维权。日前,该案一审宣判,常熟法白癜风产生的原因院判决商家支付10倍赔偿。交汇点纪树霞通讯员高栋明吴欢

案情

今年5月,孙某在某药店花15792,购买了库拉索芦荟提取物营养软胶囊84瓶,送给怀孕的朋友。可是不久,该朋友告知孙某,孕妇不能食用库拉索芦荟。孙某上查询后得知,该产品使用的库拉索芦荟为新食品原料,孕妇与婴儿应慎用。随后,孙某将销售该营养胶囊的商家诉至法院,认为该产品未标注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应慎用,也未标注逐日的使用用量,违背相干法律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要求10倍赔偿。

常熟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商品标注了配料含库拉索芦荟提取物,但既未在包装上明确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也未标注逐日最大食用量警示语。由此可能致使不适宜服用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的消费者误服,或消费者超过逐日食用限量,对身体造成伤害。涉案商品的食品标签缺少必要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示,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审理进程中,由于原告提交的5份销售小票部份字迹已不可辨认,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该5份销售小票系其购买14瓶涉案商品的主张未予采用,认定原告购买库拉索芦荟提取物营养软胶囊70瓶,计13160。新实行的《食品安全法》将标准提高到10倍赔偿,据此,法院判决商家返还孙某货款13160,并10倍赔偿131600,孙某返还库拉索芦荟提取物营养软胶囊70瓶。

法官提示

厂商常常仅注意产品性能,对商品的标注事项却不够重视,对商品外包装或标签上标注的用词、履行标准、慎用字样等内容缺少关注,乃至部份商家认为消费者一般不会关注标签标注白癜风的医院事项而疏于管控。商品生产商、销售商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特别要注意商品标签的标注,不能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一旦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应在第一时间保存好证据,并积极维权。




转载请注明:http://www.wqwuh.com/jzpxnzzz/706.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当前时间: